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降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第0033号)答复-九游会登陆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王春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探索课后服务多种模式

  积极探索课后服务多种模式。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坚决杜绝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增加家长和学生额外负担;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班级集体教学或“补课”;杜绝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安排班级统一授课、讲解卷纸、考试等。课后服务时间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有计划地适当安排课后辅导,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及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类课后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校内课后服务吸引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内容,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和帮助确有需求的学生过安全、快乐、有意义的课余生活,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省教育厅原则上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但考虑到各校的实际情况,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对于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按程序引进正规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要求各地统筹利用好社会资源向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同时,要充分挖掘利用红色教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资源,科学设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内容,积极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二、建立健全家校社共育机制,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省教育厅成立辽宁省中小学家校社共育研究指导中心,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家校社共育工作典型案例遴选活动,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缓解居家阶段家长的教育焦虑,转变家庭育人观念,连续开展了2期“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累计57万(人/次)学生家长参加了直播培训活动。同时,每年9月中小学校主动邀请家长到学校体验课后服务内容,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征集家长意见,参与学校管理。

  三、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课后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形成部门联动机制。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

  建立课后服务保障机制。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加大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投入,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型收费等代收费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发改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本地经济水平确定,并报市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本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省对下义务教育相关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对保障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给予奖补。目前,我省各个县区均已出台了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段不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在每生每月100元至240元之间。对于您提出的降低中小学课后收费标准的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各市围绕课后服务项目内容,严格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合理制定课后服务费标准,努力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四、压实督导责任,推动“双减”政策全面落地

  2021年8月,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由12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督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包括课后服务在内的“双减”专项督查工作。同时,将“双减”督导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大督办、通报、曝光、约谈和问责的力度。

  把“双减”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的“一号工程”。省教育厅把“双减”作为厅党组和教育督导双“一号工程”,在全国率先增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队伍。设立专门举报平台,通报典型违规案例强化社会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实行常态化督导。约谈、通报问题多发地区和单位,严格依规问责。

  建立“双减”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明确从20201年9月份起,每两周对各地“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比例、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违规培训广告查处和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核查处理情况等8个方面共计21项指标,这些内容和指标涵盖了“双减”工作核心要求。

  将“双减”工作纳入各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明确将省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情况,包括“双减”纳入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双减”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作为督导评价的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考评。

  设立“双减”问题专门举报电话。为确保“双减”任务落地,方便群众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和在职教师违反“双减”工作要求的行为,省教育厅、各市教育局和沈抚改革示范区设立了16部举报电话,在寒暑假和双休日正常开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巩固成果防反弹、消除盲点找问题、提高质量抓突破”,推动学校“双减”落实工作继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科学设计服务内容,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加大对课后服务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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