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支持系统建设》(第0511号)答复-九游会登陆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支持系统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情况的关注,并对目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进行了很客观的阐述,对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很有针对性的分析,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现结合近年来的主要工作,答复如下:

  一、加强部门联动,促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有效落实

  儿童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做好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及时预防干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对其个人、家庭、社会都至关重要。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教发〔2014〕125号),不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举办培训会议,深入学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现场答疑解惑,普及心理健康意识。各地各校也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积极聘请校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到学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有效增强了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促进全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了各部门工作内容和主要目标。其中要求教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之中。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年之家、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活动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民政、文明办、卫生健康、共青团等部门发挥协调职能,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方案要求,积极倡导各地建立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依托学校、医院和社区,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组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家校合作,构建家校共管共育良好氛围

  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学校通过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了学校在学生心理健康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通过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向家长普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关知识,加强了家长对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了家庭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利用校外基地等社会大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了社会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影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各市地扎实推进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心理咨询信箱、心理咨询热线、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等多种方式,让学生释放心理压力,解决心理困惑和矛盾,使学生的心理得以健康发展。通过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体检和专门辅导,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调动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联合家长对学生进行疏导,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教育部门指导家长陪同学生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由教育部门协助家庭和相关部门做好心理服务,必要时在家长监护下送往医院就诊,进行定期随访和治疗干预。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我们始终把心理健康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一是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教发〔2014〕125号)中对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数量、学历、资格证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还给予了政策倾斜。初步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结合、工作热情高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专业的人力保障。二是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提高中小学教师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对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和心理健康教研员全员培训,提升了心理健康教师业务能力,增强了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实效性。三是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优秀论文与案例的评选、校园心理剧大赛等多种途径,为全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学习提升平台。下一步,心理卫生行业组织也将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逐步启动对全省学校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分专项的常态化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服务能力,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体系发挥作用

  《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明确:“各市要确保市本级至少设立一条有效运行心理援助热线,已建有热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12320公共卫生热线、辽宁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要对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障提供专业化服务,并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号码,鼓励其有需要时拨打求助。”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各市开设心理援助热线,为有需要的儿童及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向教师和家长普及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基本鉴别技巧,并积极协助儿童及时寻求专业帮助。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利用网络家长学校和新媒体平台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发送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推送优秀课程,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逐步形成立足社区、覆盖城乡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五、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推动机制建设

  《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明确要求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在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发现、转介、诊断治疗等工作中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医疗卫生机构的转介通道。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病情稳定患者复学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学校与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介机制,以便为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的治疗和休学、复学等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

  我们深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重且道远。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更加积极地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问卷、座谈、研讨等方式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以及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摸底调查,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此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场所,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帮助学生排解心理压力,舒缓学生负面情绪。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衔接,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帮助他们构建积极向上的精神世界。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通过讲座、参观学习、实地观摩、信息化服务手段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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