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打造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教师队伍,确保高职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41号)答复-九游会登陆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 编辑:教育厅办公室审核
  • 来源:省教育厅

李树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打造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教师队伍,确保高职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认真研究,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也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高职扩招也对高职院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您的建议深刻分析了高职扩招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我省完善和改进高职扩招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一、强化顶层设计,助推政策落实

  2020年,省政府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20〕8号),聚焦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确定了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经过5年至10年的时间,辽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教育基本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为了实现目标,《方案》明确了13项主要任务,具体包括推进职业教育制度建设,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推进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试点实施1 x证书制度,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推进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继续通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助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受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尽管省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支持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缓解扩招后办学成本增加造成的支出压力,省财政厅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幅压减经费类支出等手段,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高职扩招,支持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2020年,省财政共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6.1亿元,比2019年增加近2亿元,增幅达到28%。2020年增加安排的2亿元资金,主要考虑高职扩招后,将增加办学成本的因,并在分配6.1亿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时,重点考虑了如何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将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改革和"1 x"证书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的成果,"国家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情况,以及校企合作等作为专项资金的重要分配因素,鼓励和支持高职院校增加师资队伍建设投入,培养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此外,省财政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安排1500万元用于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重点培训职业院校省级骨干教师,为职业院校教师创造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今后,省财政厅将继续做好国家出台的各项促进教育发展的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工作,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支持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为适应高职扩招对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通过内培外引、引育并举、专兼结合的原则,制定人才激励措施,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拓宽教师的引进渠道等。通过资源整合、专项培训、校企合作、银龄讲学、社会力量兼职等加快补充高职急需的专业师资。具体来说,一是健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为实现我省职业教育现代化、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二是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三是待国家部署高等学校职称制度改革后,推进我省高职院校职称制度改革。四是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五是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每年按规定从全省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及企业中,曾选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给予一定标准的建设补助资金。六是加强校企人才流动,大力推进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同时担任企业培训师,推进教师与企业人员相互交流、互派互聘,探索并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七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规定公开招聘高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每年统一组织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打造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教师队伍确保高职办学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我们会在后续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采纳。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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