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沈抚创新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进一步规范实施教育行政处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厅制定了《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7月7日
各市教育局、沈抚创新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进一步规范实施教育行政处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厅制定了《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