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宠物训导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8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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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宠物训导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8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已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王吉磊 张频礼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6891774
联系邮箱:ghc.sjyt@ln.gov.cn
附件:1.8项地方标准草案目录
2.8项地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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