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推进法治环境持续改善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辽宁
为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法治力量
郝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6月3日,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沈阳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有关地区和单位述法汇报,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郝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推进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专项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若干措施》《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若干规定》。本溪市、阜新市、朝阳市、省委巡视办、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社厅在会上述法。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常态化机制,强化研究阐释运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辽宁各方面工作,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保障辽宁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以法治之力助推辽宁营商环境从发生“重大转变”向实现“根本性转变”跃升,努力让法治成为全面振兴的坚实保障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着力推进政府守信践诺,推动“法治建设首先看政府”成为鲜明导向;依法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法治服务质效,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取得积极成效;切实办好法治为民实事,推动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会议指出,要抓紧抓实重点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抓好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公正司法,加强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打造辽宁特色法治文化,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持续提升辽宁法治建设整体水平。要加强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